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03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及相应反担保:
1、由控股子公司健嘉康复为其控股子公司汕头健嘉向民生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汕头健嘉将抵押其自有设施设备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由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为其控股子公司昆山健嘉向昆山农商行申请的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昆山健嘉的另一方股东将质押其所持有的昆山健嘉30%股权并按所持权益比例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3、由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为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健嘉向北京农商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健嘉的另一方股东将质押其所持有的北京健嘉20%股权并按所持权益比例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4、由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及其控股子公司健嘉康复为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健嘉就与江苏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业务所涉租金总额为人民币2,242.8793万元,北京健嘉的另一方股东将质押其所持有的北京健嘉20%股权并按所持权益比例为上述健嘉医疗担保提供反担保。
5、由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为其控股子公司汉霖制药向浦发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000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实际为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金额:
截至2025年2月27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汕头健嘉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12.295万元、为昆山健嘉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0万元、为北京健嘉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467.4693万元、为汉霖制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6,500万元。
●截至2025年2月27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2月27日,本次被担保方中的北京健嘉最近一期末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5年2月26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康复与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一》”),由健嘉康复为其控股子公司汕头健嘉于2025年2月20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含首尾两日)向民生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汕头健嘉将抵押其自有设施设备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2025年2月26日,控股子公司昆山健嘉与昆山农商行签订《最高额借款及综合授信合同》,由昆山健嘉向昆山农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5年2月26日起至2035年2月25日止。同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系昆山健嘉之间接控股股东)与昆山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二》”),由健嘉医疗为昆山健嘉向昆山农商行申请的上述授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昆山健嘉的另一方股东汇聚海康将质押其持有的昆山健嘉30%股权并按所持权益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3、2025年2月26日,控股子公司北京健嘉与北京农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北京健嘉向北京农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自首笔贷款起始日(具体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起36个月。同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系北京健嘉之间接控股股东)与北京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三》”),由健嘉医疗为北京健嘉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健嘉的另一方股东中融盈通将质押其持有的北京健嘉20%股权并按所持权益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4、2025年2月26日,控股子公司北京健嘉与江苏金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北京健嘉拟以部分自有设备售后回租方式与江苏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所涉租赁期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8年2月25日、租金总额为人民币2,242.8793万元。同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健嘉康复(分别系北京健嘉之间接控股股东、直接控股股东)分别与江苏金租及北京健嘉签订《保证合同》(以下合称“《保证合同四》”),由健嘉医疗、健嘉康复为北京健嘉于《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健嘉的另一方股东中融盈通将质押其持有的北京健嘉20%股权并按所持权益比例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5、2025年2月27日,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与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五》”),由复宏汉霖为其控股子公司汉霖制药向浦发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000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包括(1)于2025年2月27日至2026年2月26日期间向浦发银行融资形成的债务、以及(2)于《保证合同五》生效前已对浦发银行形成但尚未偿还的融资项下债务。
(二)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20,000万元(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单位〈包括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单位〉);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即2024年6月26日)起至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或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止。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汕头健嘉
1、注册地:广东省汕头市
2、法定代表人:刘静
3、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4年4月29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紧急救援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停车场服务,养老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6、股东及持股情况:健嘉康复、欧瑞康复分别持有其51%、49%的股权。
7、近期财务数据:
根据汕头健嘉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汕头健嘉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859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18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679万元;2024年4至9月,汕头健嘉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净利润人民币-108万元。
(二)昆山健嘉
1、注册地:江苏省昆山市
2、法定代表人:邱斌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3年11月17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物业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体育健康服务。
6、股东及持股情况:健嘉康复、汇聚海康分别持有其70%、30%的股权。
7、近期财务数据:
因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山健嘉的股东尚未进行实缴且昆山健嘉尚未投入运营,该公司未制备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之财务报表。
根据昆山健嘉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昆山健嘉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338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46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877万元;2024年1至9月,昆山健嘉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净利润人民币-38万元。
(三)北京健嘉
1、注册地:北京市
2、法定代表人:华崇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3年6月9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药品批发,药品生产,消毒器械销售,药品零售;一般项目:医院管理,物业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体育健康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软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6、股东及持股情况:健嘉康复、中融盈通分别持有其80%、20%的股权。
7、近期财务数据:
根据北京健嘉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健嘉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0,621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84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6,778万元;2023年6至12月,北京健嘉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净利润人民币-287万元。
根据北京健嘉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北京健嘉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6,243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7,37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8,864万元;2024年1至9月,北京健嘉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元、净利润人民币-1,334万元。
(四)汉霖制药
1、注册地:上海市
2、法定代表人:朱俊
3、注册资本:人民币74,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4年6月26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6、股东及持股情况:复宏汉霖持有其100%的股权。
7、近期财务数据: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汉霖制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62,601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13,84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48,756万元;2023年,汉霖制药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63,28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9,354万元。
根据汉霖制药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汉霖制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58,547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60,74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97,803万元;2024年1至6月,汉霖制药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1,01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7,591万元。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由健嘉康复为汕头健嘉于2025年2月20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含首尾两日)向民生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汕头健嘉依约应向民生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5、生效:《保证合同一》自2025年2月26日起生效。
(二)《保证合同二》
1、由健嘉医疗为昆山健嘉向昆山农商行申请的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昆山健嘉依约应向昆山农商行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5、生效:《保证合同二》自2025年2月26日起生效。
(三)《保证合同三》
1、由健嘉医疗为北京健嘉向北京农商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北京健嘉依约应向北京农商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如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5、生效:《保证合同三》自2025年2月26日起生效。
(四)《保证合同四》
1、由健嘉医疗及健嘉康复为北京健嘉就与江苏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下之履约义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业务所涉租金总额为人民币2,242.8793万元。
2、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北京健嘉依约应向江苏金租偿还/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手续费、逾期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务分期或变更期限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生效:《保证合同四》自2025年2月26日起生效。
(五)《保证合同五》
1、由复宏汉霖为汉霖制药向浦发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000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包括(1)于2025年2月27日至2026年2月26日期间向浦发银行融资形成的债务、以及(2)于《保证合同五》生效前已对浦发银行形成但尚未偿还的融资项下债务。
2、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汉霖制药依约应向浦发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自融资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单笔债务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则保证期间至该笔债务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的,则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5、生效:《保证合同五》自2025年2月27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本集团经营需要而发生,且被担保方仅限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2月27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157,099万元(其中外币按2025年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占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9.11%;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保。
截至2025年2月27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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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032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临床试验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星盛新辉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盛新辉”)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XS-03片(申请注册分类:化药1类;以下简称“XS-03”)与FOLFOX或FOLFIRI和贝伐珠单抗联合用于治疗RAS突变转移性结直肠癌(以下简称“该治疗方案”)临床试验的批准。星盛新辉拟于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开展该治疗方案的Ib/II期临床试验。
二、该治疗方案所涉药品的研究情况
本次临床研究中,XS-03将联合FOLFOX或FOLFIRI和贝伐珠单抗,拟用于治疗RAS突变转移性结直肠癌。其中,FOLFOX或FOLFIRI联合贝伐珠单抗是目前晚期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标准治疗方案。
该治疗方案中所涉XS-03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小分子口服PLK1抑制剂。XS-03主要通过抑制细胞周期调节因子,诱导有丝分裂阻滞,达到抑制肿瘤细胞增殖、促进肿瘤细胞凋亡的抗肿瘤作用。此外,XS-03在机制上与KRAS突变有合成致死性,对携带KRAS突变的结直肠细胞有很好的抑制效果。截至目前的研究显示,XS-03在多种肿瘤模型中展现较为显著的抑制肿瘤生长的药效,且临床安全性良好。截至本公告日期(即2025年2月27日,下同),XS-03单药用于治疗RAS突变晚期实体瘤于中国境内处于I期临床试验阶段。
截至2025年1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治疗方案的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20万元(不包括单药,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期,于全球范围内尚无同靶点的小分子抑制剂单药或联合治疗方案获批上市。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相关法规要求,该治疗方案及所涉药品XS-03尚需在中国境内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上市。根据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存在一定风险,例如临床试验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新药研发及至上市是一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