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公告编号:2025-002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爱森先生、李桂茹女士、李文学先生、张进军先生、翁家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刘爱森先生、李桂茹女士、张进军先生、白忠学先生、翁家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提名刘爱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李桂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张进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白忠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翁家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提名苏中一先生、束伟农先生、杜晓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提名苏中一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束伟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杜晓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爱森先生确定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具体召开时间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公告编号:2025-004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2月27日,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总额不超过103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6年度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含分离式)、信用证(含福费廷)、商票保贴及商票贴现、数字供应链融资、债权融资计划、国内买方保理、融资租赁等,如涉及保证金质押担保等低风险额度的,公司以自有合法资金提供保证金质押,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各子公司负责人等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询价的方式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合作,以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托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在提交本次监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监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在提交本次监事会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监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监事一致同意提名孟托先生、仇梦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提名孟托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仇梦妍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 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审议预计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特股份”或“公司”)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对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2025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在原材料采购、施工服务以及房屋租赁等方面会产生一定数量的业务往来。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2025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26,200万元,其相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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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25公司与相关联方签署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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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及关联关系
1、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法人情况简介:
该公司注册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注册资本:757,804.4598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振国,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商品进出口业务;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及工程总承包;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LED照明灯具、储能节能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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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关联方法人情况简介:
该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5-10号5号201室,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航,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减振降噪设备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污染治理,金属结构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关联关系:
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属于本公司参股公司,由公司与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持40%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规定,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认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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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博森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关联方法人情况简介:
该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753号2号楼5楼Y座1133室,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瑞,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上海博森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属于本公司参股公司,由公司与上海博锐枫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中州海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持5%股份,翁家恩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上海博森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上海博森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财务数据
上海博森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1月。
4、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法人情况简介:
该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20号楼1层101室,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毛洪亮,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基础地质勘查;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生态资源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水文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灌溉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森林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草及相关制品制造;树木种植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刘爱森先生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在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其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并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四、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的意见,独立董事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履行的程序完备,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一致同意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合理,并根据市场价格 预计交易定价,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公司与各关联方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定价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工作。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爱森先生、李桂茹女士、张进军先生、白忠学先生、翁家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苏中一先生、束伟农先生、杜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孟托先生、仇梦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已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第十次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民主程序选举李传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第三届第十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李传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人选的情况。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爱森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学历。曾任聚亨企业集团(泰国)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现任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森特士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美丽华夏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监事;现拟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桂茹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聚亨企业集团(泰国)有限公司主任设计师;现任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森特士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现拟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进军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药陕西医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加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法务合约部总监、商务部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监、审计监察中心负责人;现拟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白忠学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加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银川隆基总经理、硅片事业部副总裁、隆基绿能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光建系统事业部总裁等职;现拟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翁家恩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学历。曾任福州士兴钢品有限公司员工;现任森特航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兰州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拟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苏中一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总咨询师、管理部主任,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拟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束伟农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东南大学,硕士学历,教授级高工。历任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设计总监,现任首席专家、总工程师;现拟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晓明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农业大学(现浙江大学),学士学历。曾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研究员、技术评估部主任和综合业务部首席专家;现拟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孟托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建筑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恒瑀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拟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仇梦妍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会计硕士学位。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22年加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管理部投资高级经理;现拟任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二、职工代表监事
李传伟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航天未来(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航天未来(北京)科技传播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