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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集采“三点发力”全面提升质效

    在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改革与完善的进程中,药品集采一直是备受瞩目的关键环节。2025年1月,国家医保局“保障人民健康赋能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透露,国家层面今年将适时启动新批次药品集采,开展第11批国家药品集采和第6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地方层面将开展具备专业特色的全国联盟采购预计达到20个左右,涉及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高值耗材等,预计2025年国家和联盟组织开展的药品集采品种将达到700个。由此可见,2025年依然是集采“大年”。

    结合近年来医保系统针对集采安排的系列政策及国家医保局2025年医保工作重点的具体内容,笔者判断2025年医保系统将针对集采展开三个持续性重要动作。

“完善”稳发展

“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是实现药品集采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

政府在其中发挥着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关键作用,通过制定集采的规则和标准,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联盟采购是整合各方资源,提高采购效率的有效方式。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组成采购联盟,汇聚采购需求,增强在市场中的话语权。这种联盟模式打破了地域限制,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够更好地满足患者多样化的用药需求。平台操作为集采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技术支持。通过建立信息化的采购平台,实现采购信息的实时发布、在线交易和数据统计分析。采购平台的运用不仅提高了采购的透明度,减少了人为干扰,还提升了采购的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近六年来,此机制发挥了巨大效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不过改革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过往国家联盟采购存在企业围标和串通投标的问题,如第七批集采中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导致医保基金损失;报量机制与实际需求脱节,部分地区的药品报量依赖历史数据,导致实际采购量与临床需求不符,引发短缺或浪费;供应保障不足,部分中选企业因产能或配送问题未能及时供应,影响医疗机构用药连续性;各地挂网价格差距较大,存在歧视性高价问题等。

因而,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集采规则成为2025年集采的核心工作。

一是强化质量监管与临床验证,对中选企业全检查、中选品种全抽检,确保中选产品的质量;推动三级医院开展真实世界研究,建立疗效差异的统计学证据库,对问题药品启动追溯机制。

二是完善规则,严厉打击集采中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将串标企业列入“违规名单”,暂停其参与集采资格,追回违规获利并移交司法处理,加强信用评级与失信惩戒,限制违规企业的挂网资格。

三是优化报量机制与动态调整。引入医疗机构需求预测模型,结合疾病谱变化调整报量,减少“一刀切”依赖历史数据,建立短缺药品预警系统,通过监测点实时反馈供需信息,发挥结余留用政策对临床的引导作用。

四是完善供应保障体系。要求企业签订产能储备协议,对无法履约的企业实施替代供应机制,对“一主两备”供应商模式进行完善,确保关键药品不断供。

五是加强价格治理力度,对区域间的歧视性高价、院内的不合理高价、零售和网上渠道的不合理低价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合理的全国药品价格供应体系。

“推进”促深入

集中带量采购作为医药领域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带动了一系列相关改革的深入推进。例如,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集采中选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格挂钩,引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降低医疗费用。同时,集采推动了药品流通领域的改革,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药品配送效率。随着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提质扩面成为重要目标。

在“提质”的方面,要不断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质量,加强对中选药品的质量监管,建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追溯体系,确保患者使用到安全有效的药品。同时,对集采工作的效果进行持续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采购策略,提高集采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在“扩面”方面,进一步扩大集采药品的范围,做到集采“无死角”。

一是联盟范围无死角。2024年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在国家组织集采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协同,将条件具备的省级联盟采购提升为全国性联盟采购,要求“各省份原则上均应参与全国联采”,实现一地集采、全国跟进,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降低企业重复投标成本。

二是集采品种无死角。化学药方面,从过评品种来看,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不断推进,从常规剂型向滴眼剂、贴剂、喷雾剂等剂型拓展,一旦过评品种数量足够,这些剂型药品也将纳入集采。中药方面,湖北牵头开展的中成药全国联采、山东牵头的中药饮片集采等,不断扩大中药领域的集采范围。生物药方面,此前有胰岛素国采、干扰素由江西牵头集采等,2025年安徽医保局明确“牵头全国生物药品联盟集采”,生物类似物被纳入集采将使生物药集采更全面。

三是参与主体无死角。2024年相关文件首提“各省份要鼓励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参加集采”,2024年5月,江西率先发布相关实施方案,2024年12月,国家医保局等再次要求积极鼓励村卫生室等参加集采,2025年将全面推动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参与集采,使其能与公立医疗机构一样,采购到质优价廉的集采药品,为患者提供更具性价比的医疗服务。零售药店参加集采,可使集采药品在零售渠道更广泛供应,方便患者购药,提升药品可及性。

“引导”筑未来

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是药品集采的重要目标之一。通过集中带量采购,挤压药品价格中的水分,让药品价格更加贴近其真实价值。合理的价格既能保障药企的合理利润,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又能让患者负担得起药品费用,提高药品的可及性。同时,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成本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药品价格。避免价格的大起大落,保持药品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

药品集采对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通过竞争机制,促使药企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生产出更多高质量、有竞争力的药品。推动行业的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鼓励药企开展差异化竞争,在药品质量、疗效、服务等方面下功夫,而不是单纯依靠价格竞争。

规范的药品集采引导风清气正的医药生态环境的建立。采购流程公开透明,减少了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引导药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合规经营,规范销售行为,专注于药品的研发和生产,为患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集采政策的实施,带动了行业协会等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更加严格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引导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共同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市场秩序。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下,医药行业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做出更大贡献。

结语:“有为动作”保效果

2025年医保系统针对药品集采“完善”“推进”“引导”这三个主要动作,环环相扣、相辅相成,有效的动作必将带来有效的结果。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基础,为集采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价格框架;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是核心,通过持续扩大采购范围和提高采购质量,让更多患者受益;引导价格回归合理、行业发展健康、生态风清气正是目标,实现医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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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各层级集采情况回眸

2024年医药领域多措并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其中,在药品集采方面,3月,第九批国采落地,4月,联采办约谈国采部分价格异常品种的投标企业,严查围标、串标等行为;11月,第十批国采正式启动,共涉及62个品种,865个产品,其中共计778个产品参与本次报价,385个产品中选,本次投标产品中选率约为49.49%。

此外,2024年4月,第六批国家联采胰岛素的接续采购在上海开标,本次续约共有全国35000多家医疗机构参与,胰岛素需求量超过2.4亿支,涵盖了临床常用的二代和三代胰岛素。共13家企业53个产品参与报价,49个产品最终中选,产品中选率92%。本次设置的各采购组代表品规格的最高有效申报价为上轮集采中选时的各采购组最高中选价,本次中选价格与最高有效申报价相比,平均降幅约18.87%,最高降幅为56.32%。

除胰岛素专项接续外,2024年全国以省际联盟和单独省份集采的方式共启动了10个国采产品的接续采购项目,包括广东阿莫西林联盟、河南13省联盟、苏陕联盟、江苏11省联盟、河南17省联盟,以及山东国采省采接续、北京国采第三批接续、河北一二四批国采接续、河北国采省采接续、江苏1~3批接续等。接续项目多数采用询价、竞价的方法,其中约84%接续价格较原国采中选价格下降,平均降幅约20%,最高降幅90%以上。2024年,国家医保局指导的“沪苏豫粤”四个接续采购中心均在推进采购工作,部分项目已完成。

2024年各省地市新增集中带量采购项目29项,其中11个省际联盟项目、14个省级项目、4个市级联盟项目,本年度没有市级采购项目;与上一年度比较,总数量有所增加,尤其是省际联盟采购项目增加较多。据华招网不完全统计,省地市带量采购项目平均降幅的平均值约为42%,其中平均降幅在30%~50%,约30%的省级(含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项目最高降幅超90%。截至2024年底,各省市集采产品数量均提前完成国家医保局制定的500个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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