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灌南县纪委监委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与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密结合,推动形成“干部敢为”的良好氛围。
一是建立健全机制,确保有章可循。灌南县出台《关于落实开展改革创新担当作为风险备案工作的具体举措》,明确具体举措11项,对严格执行风险备案的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造成偏差失误的,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结合动机态度、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追损挽损等情况,依规依纪依法最大限度地实施容错免责减责。
二是严格容错审核,提升工作成效。县纪委监委严把容错纠错核实关,在听取当事人申辩意见的同时,广泛收集证据材料,综合各方意见,精准研判集体研究。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充分考量“敢为”干部的态度与认识,对积极配合主动担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挽回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的,适当加大从轻或减轻处理的幅度。对一心为公、履职尽责,因政策界限不明、先行先试、缺乏经验等出现一定失误、造成一定影响的,做到敢容善容、能容尽容。近年来,全县共对21名党员干部实施容错。
三是坚持容纠并举,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抓好容错纠错结果运用。一方面,坚持“有错必纠”,避免“一免了之”,杜绝重容错、轻纠错,甚至错而不纠现象; 另一方面,坚持“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发生”。对存在过错或者失误的个人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既指出存在问题、帮助及时纠错,又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帮助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工作。 朱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