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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教师减负就是为教育增效

2024年以来,有关部门持续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行为,各地出台“进校园事项白名单”等多项举措。基层教师普遍反映,减负成效明显。然而,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地方,以落实社会责任为名,一些不必要的非教学事务通过“临时性任务”“分支考核”等方式进入校园,给教师在繁重的教学工作外又找了一份“免费兼职”。

教师的非教学任务到底有多重。有校长统计,最多的一年收到过4000多份来自各个部门的文件。还有校长感慨,“世界上所有的事(好像)都能关系到我们。有全国政协委员曾在调研时发现,中小学教师不仅承担了教育系统内部的各种检查、评比、打卡等工作,还承担了大量其他部门诸如反诈、反腐情况统计等任务和一些创建类工作,门类高达十多种。在前不久中央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中,某地教育部门因“把专业部门承担的防溺水职责摊派给学校”而被点名。去年云南省教育厅印发的2024年进中小学校省级事项清单,各部门申报的115项事项被合并减少至8项……从115项到8项,各位可以想一想,以前的负担有多重。

教师不是机器,岂能“内外皆修”,把教学任务和非教学负担都能给“安排”好?教师的本职工作是教书育人,一旦陷于繁琐的形式主义窠臼,最终影响的是对孩子们的教育。给教师减负就是让老师们把更多精力放到教书育人的主业上去、放到立德树人的使命上去,这既是遵循教育规律的内在要求,更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事实上,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举措。2019年,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2022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然而,教师肩上的社会事务缘何依然沉重?原因很简单,一些部门仍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倾向,“口头上”和“文件中”重视减负,实际仍将本部门工作层层加码给学校;部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协同机制未建立,各类“进校园”事项审批制度不完善,监督制约、评估监测等难落地。

对此,有评论就指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管住行政权力惯性延伸之手,相关部门需明确自身职责,对于违规向学校摊派任务的部门,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问责当然重要。但除了问责,更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学校的根本标准,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广大教师才能更好地肩负起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我们的孩子才能接受更好的教育。

给教师减负,是教育部门但绝不仅是教育部门的自律行为,同样是优化教育环境、净化教育生态的关键性举措。

小马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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