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养老保险陕西分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被罚款24万元。同时,张文宝(时任陕西分公司员福BBC板块业务责任人)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朱宇(时任西安本部二大区助理总经理(主持工作))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被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陕金罚决字〔2025〕29号 |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
罚款24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
2 |
张文宝(时任陕西分公司员福BBC板块业务责任人) |
陕金罚决字〔2025〕29号 |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 |
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
3 |
朱宇(时任西安本部二大区助理总经理(主持工作)) |
陕金罚决字〔2025〕29号 |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
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