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姜恩兰的事迹被报道之后,她先后获得了最美胶州人、青岛市文明市民、山东好人、山东省道德模范、中国好人等荣誉称号。针对姜恩兰的事迹,网络上一直有一种声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她做了该做的事,凭什么要吹捧?
要回答这个问题,可以先弄明白另一个问题:丈夫生前欠的债,姜恩兰是否可以不还?这些债务里面有一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姜恩兰有义务偿还;但也有一些模棱两可,甚至没有欠条的债务,姜恩兰可以不还;更不必说还有一些不受法律保护的高息债务,而面对这些姜恩兰却统统认下。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姜恩兰知道丈夫死后这些铺天盖地的债主中,有浑水摸鱼者,也有弄虚作假者,真假难辨,既然无法分辨,那就不要分辨,因此她选择了承担下所有。只为了不辜负那些在他们夫妻困难之时帮助过他们的人,这个老派的村妇恪守了心中的高尚,这样的人凭什么不能成为“中国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