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民歌手“大衣哥”朱之文诉网暴者侮辱、诽谤案开庭。
被网暴四年后,朱之文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以侮辱诽谤为自述案由,将网暴者起诉至法院。庭审过程中,对方当庭表达了歉意,对于发布网暴言论的行为,其辩称是“头脑一热,并没有因此获得经济收益”。朱之文表示,自己拒绝接受调解,“希望依法判决,并且听从法院判决。”据报道,本案将择期宣判。
当下中国网民数量已达11.08亿人,任何一点“小唾沫星”一旦经过互联网这一“放大器”,都可能发酵为暴风雨。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按键伤人”导致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对于造谣者而言,互联网是一个发泄场,也是一个生意场。对于被造谣者,从谣言产生那一刻起,恶意就沿着网线滋生。一场突如其来的网暴事件,轻则导致当事人心生焦虑,重则导致当事人精神失常,甚至不堪压力选择轻生。一桩桩令人痛心的事件背后,都活跃着网暴者丑恶的嘴脸。
事实告诉我们,对于网暴者,舆论呼吁与道德谴责已无法对之进行有效制约,寄望于网络文化的自发向善更成为奢望。法律该亮出“牙齿”了。
互联网没有局外人,如果任由网络暴力蔓延、戾气横行,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调查显示,65.3%的受访者遭遇过网络暴力。71.9%的受访者觉得网络暴力越来越频繁了。去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网络诽谤适用公诉程序的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3%,有罪判决人数同比增长102.4%。报告还明确提出,公权力要为受害者撑腰,网暴行为必须付出代价。当年夏天,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规定》设置了全方位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明确受到网络暴力后的救济措施,提出:“违反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我们也得看到,网络世界极为庞大复杂,每天都在生产海量内容,而网暴早已呈现点多面广、传播速度快、追溯与举证难等特点。这些都意味着治理网暴绝非一时之力、一日之功,需要全社会共同付出长久的努力。比如诽谤侮辱都是自诉罪,让个人提起诉讼,存在着侵权主体难以确认,证据难以固定等困难,显然维权成本是很高的,这给了一些人信口开河的胆量。面对这样一种维权困境,需要有关部门更深的介入,通过抬高违法成本的方式进行有效治理,让受害者维权不再难,让网暴者痛到不敢再犯。
小马飞刀最后想说的是,网络社会绝不能成为一个充满口嗨与羞辱的“暗黑世界”。敬畏道德与法律,不作恶,不伤人,应该成为所有人共同遵守的上网规则。
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