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四川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对相关贷款、存款、贴现、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等被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眉山分行、天府新区分行、简阳支行、崇州支行、温江支行、彭州支行、青羊支行、都江堰支行、锦江支行、金牛支行、大邑支行、琴台支行、成华支行、双流支行等15家分支行处以罚款合计635万元。 同时,孙洵、艾志伟、袁勇、严勇军、李丹、刘峰、向蕾、雷建华、杨毅、邱黎源、蒋瑛、樊蕊、杨琼因 对相关贷款、存款、贴现、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等,被警告并罚款合计73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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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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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对相关贷款、存款、贴现、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等 |
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眉山分行、天府新区分行、简阳支行、崇州支行、温江支行、彭州支行、青羊支行、都江堰支行、锦江支行、金牛支行、大邑支行、琴台支行、成华支行、双流支行等15家分支行处以罚款合计635万元。 对孙洵、艾志伟、袁勇、严勇军、李丹、刘峰、向蕾、雷建华、杨毅、邱黎源、蒋瑛、樊蕊、杨琼等13人警告并罚款合计73万元。 |
四川金融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