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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齐开足上好 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

(来源:安徽新闻网)

转自:安徽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 范孝东)日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我省现行体育法实施办法于2002年公布,在2004年、2010年进行过2次小幅修正。此次修订衔接上位法新规定,适应我省体育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管理等方面作出诸多新规定。

实施办法明确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公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

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是青少年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基础。为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实施办法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保证体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帮助学生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倡导学生校外每天开展一小时体育锻炼。同时,规定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教育、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规范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及相关赛事活动。

针对当前我省体育产业总体规模偏小,产业链条不够完善等问题,实施办法明确鼓励、支持发展山地、水上、冰雪、航空、骑行、自驾等以本省资源禀赋为依托的户外运动项目,推动具有区域特色的体育产业发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申办、承办重要体育赛事,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赛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创建安徽体育赛事自主品牌。

实施办法还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配套体育场地设施;鼓励和支持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在不影响教学秩序、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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