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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187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有无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许路358号上海天禧嘉福璞缇客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11月26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39,554,073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本次股东会由本公司董事长陈玉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时,本公司在任董事11人(未包括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执行董事),实际出席8人:执行董事陈玉卿先生、关晓晖女士及文德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余梓山先生、王全弟先生、Chen Penghui先生及杨玉成先生,职工董事严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执行董事王可心先生、非执行董事陈启宇先生及潘东辉先生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刘毅先生、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陈战宇先生(视频)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晓娴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涉及存在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3、对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贺琳菲、王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律师见证情况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188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注册申请获受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二叶”)就肝素钠注射液(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注册申请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

二、该药品的基本信息及研究情况

该药品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化学药品,拟用于(1)防治静脉血栓和肺栓塞、(2)预防接受腹胸外科大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有血栓栓塞疾病风险的患者的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3)房颤伴栓塞的治疗、(4)治疗急性和慢性消耗性凝血病(弥散性血管内凝血)、(5)预防动脉和心脏手术中发生凝血、(6)防治外周动脉栓塞、及(7)输血、体外循环和透析中的抗凝剂。

截至2025年10月,苏州二叶现阶段针对该药品的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861万元(未经审计)。

根据IQVIA CHPA最新数据(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IQVIA CHPA数据代表中国境内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药品销售市场,不同的药品因其各自销售渠道布局的不同,实际销售情况可能与IQVIA CHPA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2024年,肝素钠注射液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13.86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药品在进行商业化生产前,尚需(其中主要包括)获得药品注册批准等。本次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不会对本集团现阶段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189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注册申请获受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主研发的地舒单抗生物类似药HLX14(即重组抗RANKL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申请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3.3类;以下简称“HLX14”)的药品注册申请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本次申报适应症为其参照药普罗力R(英文商品名:ProliaR)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已获批上市的所有适应症。

二、HLX14的基本信息

HLX14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地舒单抗生物类似药。

截至本公告日期(即2025年12月2日,下同),HLX14两款产品(美国及欧洲商品名为:BILDYOSR(规格60 mg/mL)、BILPREVDAR(120 mg/1.7mL)。)已分别于美国、欧盟、英国获批上市,于上述相关区域获批适应症覆盖其原研产品(ProliaR、XGEVAR)于当地已获批的所有适应症;此外,2024年9月,HLX14的上市注册申请(NDSs)获加拿大卫生部(Health Canada)受理。

截至2025年10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HLX14的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3.20亿元(未经审计)。

根据IQVIA MIDASR最新数据(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2024年,地舒单抗产品于全球范围的销售额约为74.63亿美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HLX14进行中国境内商业化生产前,尚需(其中主要包括)生产场地通过GMP符合性检查、获得药品注册批准等。本次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不会对本集团现阶段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5-186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参与设立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2022年1月7日,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企业大连复健、宁波复瀛在内的5方投资人签订《合伙协议》,以共同出资设立大连星未来基金。该基金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专注于参股投资医疗器械、医疗科技及相关产业的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2022年2月23日,该基金于中基协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有关该基金募集及过往投资人变动的详情,请见本公司2022年1月8日、2022年2月25日、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2月13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进展

鉴于标的基金LP之一的大连融达(非本集团出资参与方)拟按已实缴金额向其控股股东大连金运转让其已认缴的人民币14,500万元标的基金合伙份额(其中已获实缴人民币7,250万元)(即“本次变动”),2025年12月2日,标的基金的其他既存合伙人与大连金运共同签订《入伙协议》《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他既存合伙人(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企业大连复健、宁波复瀛)均同意前述转让,并同意放弃行使各自对标的基金份额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变动前后,标的基金各投资人的认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系本集团出资参与方

本次变动前后,大连星未来基金获认缴规模保持不变、本集团认缴该基金的份额比例亦保持不变(均为51%)。

三、新LP的基本情况

大连金运成立于2022年8月,注册地为辽宁省大连市,法定代表人为张兵。大连金运的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截至本公告日期(即2025年12月2日,下同),大连金运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大连市财政局持有其100%的股权并为其实际控制人。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连金运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360,75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348,686万元;2024年,大连金运实现收入人民币0元、净利润人民币-13,425万元。

根据大连金运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大连金运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341,23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327,757万元;2025年1至9月,大连金运实现收入人民币0元、净利润人民币-1,483万元。

经合理查询,截至本公告日期,大连金运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且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除本次入伙标的基金的相关约定外,大连金运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四、《入伙协议》《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标的基金其他既存合伙人同意大连金运受让大连融达所持有的人民币14,500万元标的基金合伙份额(其中已获实缴合伙份额为人民币7,250万元)并成为标的基金之LP。

2、大连金运认可并接受《原合伙协议》之约束,作为标的基金之LP行使合伙人权利、履行合伙人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入伙协议》《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25年12月2日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入伙协议》

2、《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六、释义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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